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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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伐木者须义务播放环保宣教电影●烧山、砍树者要向村民发放猪肉
遂昌巧用“土规矩”保护生态
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毛娅妮

  本报讯  前不久,遂昌县各个村的村民陆续领到了县林业局发放的一本生态保护宣传小册子。翻开这本小册子,不少村民都乐了。原来,这本名为《村规民约手册》的小册子里记录的,都是一些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很为村民们熟悉的,且与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的村规民约。
  遂昌县有着丰富的山林资源,当地一直有“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近年来,随着当地经济的不断发展,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林木更是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偷伐、乱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在一些村里时有发生,有关部门为此颇伤脑筋。
  今年,遂昌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目标。为此,县林业局等部门开始收集整理全县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其间,有关部门发现,遂昌县许多乡村都有极具地方特色的封禁保护措施。“比如,湖山乡红星坪村就有一条早在1916年定下的村规民约:偷伐木者要向村民分发猪肉。类似这样的村规民约几乎各个村都有,并且有不少仍在施行。为此我们受到了启发:为什么不用这些村民们极易接受的村规民约来保护生态环境呢?”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很快,各个村纷纷发动群众,收集和新制订了一批涵盖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社会公德、保护集体财产等内容的“生态保护村规民约”:乱伐木者必须义务为村民播放环保宣教电影;烧山、砍树者要向每个村民发放一斤半猪肉作为处罚;牛羊吃树苗一律由主人负责照价赔偿……这些村规民约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赞同,有的甚至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获得全票通过。
  “尽管过去村里一直倡导村民们种树护林,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措施,效果一直不理想。现在有了这些村规民约,村民学起来容易,用起来方便,还有利于相互监督、相互促进。”遂昌县垵口乡石仓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徐家明说,把保护村里的山山水水列入村规民约,相当于把生态建设和保护的主动权交给了村民。
  “现在水清了、山绿了,来村里玩的人也多了,村民尝到了生态建设的甜头。”徐家明说,新的村规民约实行后,以往一直靠砍树卖木为生的石仓村民开始积极发展笋竹两用林。村里在建的竹山道路已达8公里,一些村民还合资开办了旅游开发公司,发动全体村民共同发展生态旅游业。
  据了解,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发动村民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遂昌各村的共同举措。目前,全县100年树龄以上、具有保护价值的6281株古树名木都已经得到了科学养护,生态文明理念随着村规民约的普及逐渐深入人心。